学院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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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公示
根据个人申请、组织考察、支部讨论和学院党委审核,拟确定任雅芳等25名同志为学院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
为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该25名同志的情况自2021年4月13日起公示,公示期限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通过电话和来访等方式向党院办反映。
联系电话:025-57246677
联系接待地点:行政楼二楼207室
附件: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
基本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