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招生章程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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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招生章程1016


一、基本情况

院校全称: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964

江苏代码:1954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3-6年

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116号

二、学校简介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新型艺术大学。学院位于南京市溧水区空港新城,占地面积800亩,校园山水相依、环境优美。学院现有传媒系、设计系、人文艺术系和国际学院四个教学单位,设置了顺应新时代社会发展需求的影视传媒类、艺术设计类、音乐舞蹈类以及服务管理类等24个专业方向,建有数字化演播厅、音乐厅、高尔夫练习场、周宁摄影博物馆、NIVA美术馆等一流的教育教学设施。建校20年来,学院秉承“精益创新、追求卓越”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前行,为社会输送了一批又一批专业素质高、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及待业人员等(以下简称社会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生专业及学费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1

640105

酒店管理

40

12000元/年

2

660213

摄影摄像技术

40

15000元/年

3

650219

音乐表演

40

15000元/年

4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40

14000元/年

5

660203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40

15000元/年

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执行。

五、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 10 月 19 日至 23 日(每天 8:00-20:00),报名网址为 https://sz.jseea.cn, 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填报我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前须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须符合省有关规定方可报名。
2、现场确认10月24日-31日由学校组织进行,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及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学历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江苏籍考生需提供在苏务工证明(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或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如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从业经历证明等材料。

六、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3、考试科目及形式:考生免予文化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和现场测试。
4、符合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材料认定。
七、体检

12月10日前,依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
   八、录取流程
    1、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根据测试成绩和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结果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并进行学籍注册。

九、学习年限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社会人员的特点,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6年
  十、学习形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坚持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坚持宽进严出,严把毕业关口。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学情,推行学分制改革,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

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对非应届毕业生尤其是退伍军人、待业青年和农名工等单独编班或实施分层教学。工学交替、弹性学制,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教学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 (具体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十一、学生管理

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
   十二、学费标准

按照学校报备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收费相关标准执行,详见招生专业。

十三、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116号   

邮编:211215

电话:025-57246666/57246688/57246680(传真)   

网址:www.niva.cn

  本章程由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及规定不符之处,按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