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
公示日期:2018年9月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收费项目
(一) 民办高校专科学费标准
1 摄影与摄像艺术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2 摄影摄像技术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3 影视编导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4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5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6 数字媒体技术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7 播音与主持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8 网络直播与运营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9 室内艺术设计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10 建筑设计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11 建筑室内设计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12 环境艺术设计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13 影视动画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14 书画艺术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15 广告艺术设计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16 视觉传达设计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17 文化创意与策划 元/生.学年 15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18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19 戏剧影视表演 元/生.学年 15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20 音乐表演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21 现代流行音乐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22 舞蹈表演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23 国际标准舞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24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25 休闲服务与管理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26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元/生.学年 20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27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元/生.学年 12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28 空中乘务 元/生.学年 14000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02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二) “专接本”学费 元/生.学年 15000 苏价费[2014]135号 下浮不限;业余班性质的助学,学费按全日制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三) 学生公寓收费 按文件规定执行 苏价费[2002]369号 按实际所住宿舍标准收取​
(四) 服务性及代收费 按文件规定执行 苏价费〔2007〕270号 含教材费(多退少补)、新生体检费、医保
(五) 报名考试费
1 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20​ 元/生•次 苏价费函〔2012〕43号
    二、退费办法:
    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半月计算。退学时间以学生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日期计算,当月15日以前(含15日)退学的,退还当月半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超过15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退学学生的代收费用应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休学可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休学期满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奖助(减免)政策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各类校内资助等,建立了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500元,具体标准由学院根据资助对象的困难情况分为4500元、3500元、2500元三档发放。校内资助包括设立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应急救助等校内资助项目。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000元、500元、300元;勤工助学报酬在院勤工助学经费中支出,报酬标准按学院核实执行,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监督举报电话:025-5724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