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面向苏北基层单位工作,我省从2009年起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即毕业次年后赴符合条件的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并连续到岗达3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在读期间的所缴纳的学费。
关于补偿对象、范围、申请流程等,这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解读请大家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