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经各院系初评,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3月2日—3月9日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联系人:万老师;电话:025-57246611。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2日